一、民法典未过户的房产是否可以执行
民法典未过户的房产是不可以执行的,但第三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进行房屋确权,确权过户后执行该房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第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房产继承人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继承人的顺序的规定是被继承人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
三、房屋无房产证可以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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