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1、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2、公租房更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3、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二、承租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够继承该公租房吗?
公租房承租人对该房只具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所以,公租房并不在承租人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但是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三、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公租房每个地方的话,都有自己的一套政策和法律来进行一定的规制,比如说在北京的话,要想申请公租房或者是原来申请的公租房,现在进行变更的话,都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并且需要申请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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