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公司倒闭员工干十七年该赔偿多少
在上海,若公司倒闭且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了十七年,员工应获得的赔偿金额为其在该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总计十七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若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的标准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由于该员工已工作十七年,超出此年限的部分仍应按原标准支付,即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至十七年。
二、上海公司倒闭赔偿的法律依据
上海公司倒闭员工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应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而《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则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和标准。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公司倒闭时员工赔偿的法律基础,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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