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抵扣增值税吗?
营改增后普通增值税发票抵扣,仅限于农产品销售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二、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怎么开?怎样抵扣进项?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实施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是国家对目前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做出的决定。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相关问题,产生了关注。而劳务发票是国家对服务行业提供劳动发放的一种凭证。所以对于营改增后劳务发票抵扣增值税吗?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就要分别对二者都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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