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强拆物品怎么要回赔偿
违法强拆房屋造成财产损失的,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被强拆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损失,由强拆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在遇到强拆的时候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是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由此来证明所造成的损失。之后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在遇到拆迁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救济维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当房屋拆迁的时候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如果由于双方协商不一致,被拆迁人不配合,而导致拆迁方进行强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被拆迁方来证明,在由强拆方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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