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有争议:如何撰写清晰、明确的继承遗嘱?
时间:2023-07-12 09:21:21 3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写明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收到威胁欺诈,所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房产遗嘱主要涉及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情况,房产证号,是否与他人共有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情形,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是否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明确遗嘱的执行人,以及遗嘱份数,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房产继承遗嘱需要多少钱

遗嘱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立遗嘱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只需要在公正遗嘱时支付一些公正费用。

后期房地产继承转让费用的一部分:包括继承公证费、房地产继承转让税、房屋评估费等。房地产继承转让会有一些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和房地产转让税,具体可咨询相关房地产部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遗嘱的先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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