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家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家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家人放弃继承的,对欠债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欠债人的配偶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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