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讨回钱,但是应当是其继承人。由于债权人的遗产是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欠债属于遗产,所以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请求债务人还钱。
一、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虽然债权人对已故的欠债人享有债权,但尚未通过法律途径将欠债人名下的财产变成债权人享有的特定财产权利,由于法律对此规定不甚清楚。事实上,欠债人的亲属继续使用欠债人的房子,应视为尚未真正放弃继承遗产,债权人可以起诉欠债人的亲属,要求偿还债务。
如果欠债的相关证据明确,讨债的时候也应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书面记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进行过催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重新计算3年。若欠债的相关证据不充分,要注意通过书面、录音等各种方式对欠债的事实固定证据,为以后的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被执行人死亡执行问题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
1、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的公民死亡的,为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即本案中被执行的担保人死亡的,不论其遗产是否有人继承,也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是否承认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从以执行人的遗产作为执行标的,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所执行的标的仅限于遗产。如果遗产不足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也应当终结,保证人所负债务不再由其继承人偿还。
理论依据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保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在借款没有到期或者债务人能够全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偿还责任,那么保证人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属于或有负债。
所以,保证人的遗产是否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关键是看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是否已经产生。
如果保证人死亡之时保证责任还没有产生,由于保证人的保证义务仅属于或有负债,保证义务还没有转化为保证责任就因保证人死亡而消失,那么,保证人的遗产就不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三、我爸爸去世了,别人欠他的钱如何去去要
父亲去世后欠条还是有效的,继承人可依据此欠条起诉要求返还。
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债权人死亡后,其债权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举证责任在原告,需要提供债权凭证或其他材料证明借款事实,还需要继承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债权人死亡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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