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屋预售证的合同是无效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以认定有效。
房屋预售证的有效期
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需进行核验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核验期限为一年。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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