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
自行离开现场的前提都是:基本事实清楚!
如果基本事实不清楚,或者有以下情形的,就应当在现场等交警来处理:
1、事故车辆:无号牌(或有持假牌嫌疑)、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
2、事故人员:无证驾驶(或有持假证嫌疑)、酒驾、毒驾(包括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一方逃逸。
3、事故损失: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
4、其他。
交通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要如何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仅就在损害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责任方可以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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