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被起诉会被执行吗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拆迁安置房并未涉及到其基本生存权,则此种房产将属于可强制执行范畴之内。
然而,对于涉及到被执行人生存权的安置房,人民法院仅可进行查封处理,而不得予以变卖或拍卖。
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需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其次,法院部门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符合强制执行条件者,方才予以受理并立案处理;再次,法院执行机构在收到法院移交执行书之后,应及时通知被告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判决义务;最后,法院执行机构将依法开展执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换房吗
若在进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过程中,安置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且未经验收合格,那么被拆迁者享有权利拒绝接受该房屋。
按照相关法规,倘若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无法供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检测确定房子仍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购买者有权提出取消买房协议并要求由生产厂商或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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