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的安置费能否执行
被执行人的安置费是能够执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不执行拆迁补偿决定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安置过渡费。
二、拆迁安置过渡费的执行依据
拆迁安置过渡费的执行依据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要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2.一旦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当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拆迁安置费不执行如何处理
当面临拆迁安置费不执行的情况时,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可以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促使拆迁人履行安置补偿协议;
2.如果被拆迁人无法与拆迁人达成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履行协议并支付相应的拆迁安置过渡费;
3.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拆迁人仍不履行判决,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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