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基本的政治权利,中国宪法确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等人身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和自由;
3、劳动权、休息权、伤老病残有获得物质帮助等社会经济权利。
服刑人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对于服刑的人来说,有没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在量刑的时候判决来看,对于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在被剥夺期间是没有选举权,没有被剥夺的人依然具有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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