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明确自己应该购买哪一类商品房后,更为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的售楼资格。由于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实践中曾出现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卷逃预售款和在预售房地产上设置抵押等情况,严重侵害购房人的权益。为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发商的售楼资格作了若干限制,即开发商作为预售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使预购人能够较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商品房预售的信息:(一)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三)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四)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五)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六)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七)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八)物业管理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的话,说明开发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商品房小区规划的确定和商品房预售前的开发等过程中,都较为规范,没有出现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对商品房后期建设与管理也有明确的计划,购房者大可放心与之谈判。
知己知彼,不卑不亢
在有房子的基础上,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摸清对方的“底细”,然后还要“知己”,这是一项繁复的“工程”。首先你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或者是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对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要了然于心。
然后,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征收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征收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已经进入到拆迁谈判阶段,谈判的人员谁有话语权是否有提高补偿的权限等等。
这些最好都了解清楚,和有权力的人谈才有谈判的效果,否则只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毕竟,知己知彼,才能合理地安排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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