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房地产销售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本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进行了限定,不涉及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预购人转让未完成预售商品房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因此,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可以转让和出售,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第二,购买房地产时应注意什么。购房者通过查验房地产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了解房地产开发商预售行为的合法性。在购买房地产时,必须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和声誉。房地产的商业业绩和声誉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购房者可以将其购买的房屋能否按时交付、房屋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作为参考。要认真签订预售合同。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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