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时报警没有用处。购房者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如已进行完预售登记但还未办理银行按揭,则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说明合同已作废。而若购房合同已进行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则无法办理产权证,购房者需重新检查合同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购房者应妥善保管购房合同,避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购房合同丢失报警是没有用的。如果购房者购房时需要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将购房者的合同放在银行进行抵押。另外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将4本合同全部拿到房管局才能办理产权证,缺少任何一本都是不可以的。如果在购房合同没有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丢失合同,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就可以。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完预售登记,但是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说明合同已经作废。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1、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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