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要求重签合同员工没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一、主体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合并后员工该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员工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接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公司合并流程为:
1、通过股东会决议,与合并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4、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
债务的处理是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企业变更法人合同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不受影响。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登记要素变更后,必须继续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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