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要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情况对孕妇进行赔偿。孕妇产期的工资必须是全额支付,孕期和哺乳期的赔偿可以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议确定。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下按半年算。劳动者如果工资过高,那么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能超过十二年。
企业开除孕妇赔偿标准
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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