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标的额的法律规定在一亿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中,而对于达到五亿元以上的就需要到高级人民法院去进行一审民事案件,对于大额标的案件增多也是为了减轻上级法院的压力。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一、不同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有什么区别
级别管辖中不同法院的受理案件的范围区别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拆迁纠纷管辖法院的一般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是一个过程性的国家行为,涉及很多环节,其中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样和复杂。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结合诉讼性质、案件被告及案由具体确定。就地域管辖来讲,如果涉及不动产,则适用专属管辖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涉及不动产,就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就级别管辖来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7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