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产生的收养关系受法律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定事由不得主张无效或者擅自解除。父母可以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但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在法律上与子女的亲权关系已经消灭,已不存在经其同意的问题,所以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一、收养了一个孩子后悔了怎么办
收养了一个孩子之后后悔了需要收养人与送养人进行协商来解除收养协议。在被收养人未成年时,收养人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协议是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并且如果收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对被收养的子女进行虐待、遗弃或者强奸等罪行的,且收养人不愿解除收养关系的,送养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强制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对收养人进行处罚。
二、死了是否会自动解除婚姻
夫妻一方死亡,会自动解除婚姻,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之日起消灭;
2、一方生前所欠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偿还;
3、法院依法宣告一方下落不明的,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4、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恢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三、拟制血亲兄妹能结婚吗
拟制血亲兄妹一般不可以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即使结婚了,该婚姻关系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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