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囊,一直都是车主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而云阳市民余x却因安全气囊罢工,在车祸中不幸丧生。今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云阳县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小车质量纠纷赔偿案,因在车祸中,安全气囊未展开,厂方同意偿付受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
2009年8月20日22时许,余x驾驶一辆雅阁轿车从云阳县一度假村开往新县城方向,通行的李红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行驶途中,车侧翻坠入公路左侧坎下,余x当场死亡,李红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余x未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因。但该次事故发生时,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完全展开,李红仅受伤,而驾驶员位置安全气囊未弹出,未能发挥保护作用,造成余x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余x的父亲、女儿将该车厂商告上法庭,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为由,要求被告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种损失共计50万元。经云阳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厂商自愿赔偿余x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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