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管辖
时间:2023-03-20 10:02:46 2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一、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吗

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点,应当采取以下原则:

1、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交货地点,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的地点没有约定,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确定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4、根据上述方法,买卖合同卖合同履行地点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国家规定利息多少算合法

国家规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约定的利息分析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是合法有效的;

2、24%—36%的是自然债务,如果是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该义务不是强制履行的;

3、36%以上的是非法利息,是不能要求履行的。

一、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二、民间借贷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3、主体要件,借贷的主体不属于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总之,国家规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

三、银行借贷担保人偿还借款人出具借条如何定性

银行借贷担保人偿还借款人出具借条应被定性为借款合同担保。所谓借款合同担保,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的物或人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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