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编与剽窃:
改编:根据现有的已完成的音乐作品局部为素材,重新进行编配的作曲工作,改编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剽窃,指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创作出的产品)而不说出其来源。如:他的一本学术著作曾被厚颜无耻地剽窃,并以缩写形式发行。
二、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是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吗?
1、改编是在对原有的作品进行相应的改变,如果是经过原作者的同意是不会构成侵权的。
2、关于剽窃的裁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曾经在其给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指出: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3、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4、剽窃(抄袭)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明令禁止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是新《著作权法》第46条所明确规定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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