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
一、如何确定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上表现为具有解救义务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解救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二、阻碍解救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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