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义务人在身故之后,其民事行为能力和主体地位已然丧失,现今起成为起诉状中的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原告如何调整适当的诉讼主体,而原告拒绝此类调整的话,院方将按照法定程序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决。
依照一般民法原理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下,生效日期理当追溯至继承权正式启动的那一刻,因此,放弃继承的内容不仅限于财产继承,同时还涵盖了偿还被继承人遗留债务之责。
自继承开始直至遗产最终划分完毕,这期间所发生的事宜均与放弃继承者无涉,因此他们无需承担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责任。
然而,法院亦不会额外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与诉讼。
在面对义务人离世以及债务的处理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就其遗留财产进行偿付。
如在偿付债务前,义务人的遗产先被其继承人分割,那么每一位继承人都需在各自继承所得的遗产份额中承担义务人生前所发生的正当债务。
如有继承人选择放弃遗产继承,在此种情形下,他们便不再需要为义务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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