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当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根据上述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选择应遵循“同房同价”的原则,即不低于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产权安置的选择应遵循“一对一”的原则,即:,拆迁房屋面积和搬迁房屋面积。被拆迁房屋应当就近安置,安置标准不得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详细分析还涉及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拆迁与土地征收的关系。
涉及房屋拆迁的土地征用,房屋作为土地上的附属物,拆迁补偿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拆迁补偿金的数额一般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建设批准文件、房屋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载明的房屋性质确定。
房屋拆迁征地不涉及,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为征地拆迁一系列过程(自行实施、自行制定补偿方案、自行裁决纠纷、自行申请强制拆迁、自行实施)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很多环节都是一手主导的,而且容易出现黑箱操作现象。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房屋拆迁的高成本让很多开发商望而却步,将目光转向了城市边缘的集体土地。因此,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实践中产生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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