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太原市将从提升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推进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4月30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市领导田玉宝、张政、赵关顺出席会议。
完成4件地方性立法
2010年,市政府计划完成《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太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太原市矿产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办法》4件地方性立法,修改《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太原市消防管理规定》、《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3件地方性法规,调研《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太原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太原市文化设施条例》4件地方性法规。
政府立法将在改进工作方法和提升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和推进八大功能区建设、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从立法指导思想上保证立法质量。
涉及重大利益的规章发布施行两年内要评估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工作。经过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法制办将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凡以政府、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须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前置审查,从源头上保障政令合法、统一、有效、畅通。
规章施行后,制定和实施部门要适时组织立法评估。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章发布施行后两年内,制定部门要组织评估。根据评估和清理结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
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选择公安、教育、交通、环保等重点行业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抽查检查,以此督导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争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案卷的基本统一。
积极推进以规范行政处罚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将制定下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分解方案,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要按照分解方案要求,从本部门本行业管理特点和客观实际出发,依法细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文,使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宽泛的幅度具体化,执法的标准客观化,从而建立起严格执法的内控机制,有效防止执法中轻错重罚,重错轻罚的行为,使行政处罚操作更规范,裁量定位更准确,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按要求设置行政复议审理室并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同时,积极做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实利益,需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信息,都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承诺、办事流程、服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广大群众首先获取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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