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并非是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不动产上写谁的名字,并非就由其完全所有。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后至婚姻解除或一方死亡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房屋作为公民重大财产的一部分,自然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方式确定其归属,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后购买的,即使产权人登记在配偶中一人名下的房屋,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房产证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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