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一、代为抚养构成事实收养吗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代为抚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代为抚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被抚养儿童与受托人之间不产生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代为抚养的目的是生父母将其子女委托他人代为抚养照顾子女,而非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作为生父母的送养人之所以将子女送养,其目的就在于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2、成立和生效要件不同。代为抚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而言,只需子女的父母与负责代为抚养的亲友协商一致即可;而法律对收养的成立和生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符合实质性条件或者没有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不能产生收养的法律效果。3、后果不同。代为抚养只发生抚养形式的变化,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转移或者变更,因而也不会产生拟制的血亲关系;而抚养则使得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产生拟制的血亲关系,使得子女的生父母与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
二、子女不听话父母有权利断绝关系吗
子女不听话父母没有权利断绝关系。父母与子女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断绝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孝顺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如果是血亲,不管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还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可以随欲断绝,甚至是放弃的。
三、法律能断绝亲子关系吗?
法律上是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的。并且当事人就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全文9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