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若已经承认有罪并且签订了认罪认罚书,那么就无法再进行无罪辩护了。一旦您签署了这样的文件,作为辩护律师是难以再为您争取无罪辩护机会的。如果您的代表律师坚持提出无罪辩护,那么这份认罪认罚书将变得毫无价值可言,法院也无法依据该份文件做出对您有利的判罚,而会以未认罪为由来作出裁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过程中,负责调查的官员务必及时告知他们所拥有的诉讼权利,同时要详细描述如实供出罪行以便获得从轻处置以及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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