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就无故让员工待岗,显然是违法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恢复原岗位工作(关于要求恢复原岗位工作的函),否则,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二、待岗期间的待遇
1、正常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发放生活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三、待岗协议是合法的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拒不安排劳动岗位,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等为由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公司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张权利应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即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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