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需要单独建账吗
分公司具备独自构建会计体系进行细致入微核算、划分单独账目以及进行单独税务申报的资格。相较于子公司来说,分公司并不需要设立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总公司向分公司的拨款通常体现在企业内部的往来账款中。所有公司均有责任在每一会计结算周期结束后着手编制全面详尽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还要遵守法律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谨的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二、分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有限制
关于分公司投资额度的问题,并无特定限制规定。这是因为作为总公司下设的分支部门,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无法独立承担各类法律风险和责任义务。故在法理层面,若发生法律纠纷或责任追究事宜,皆应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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