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协议(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协议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们的区别主要有:(1)中介协议的当事人是中介人与委托人,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房屋的买方和卖方,没有中介人;(2)中介人只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买卖行为具有法律意义;(3)中介人只有在有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可从买卖双方取得报酬,房屋卖方是从买方处取得房屋价款。
一、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在中介买合同房有效吗?
在中介处买房签订的合同有效。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中介只是提供一个签订合同机会的平台,只要具备生效要件,合同就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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