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吃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时间:2023-03-27 11:40:56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下班吃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知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道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内(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容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的工商登记材料”,企业工商登记材料员工不用自己准备的,工伤受理中心会从单位处调取的;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如果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工资银行流水、工作证等

4、事故发生时去医院看病的病历、诊断证明书,CT报告、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5、如是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应提交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如果是上下班交通事故的,还要提交上下班交通路线图及自己居住地的居民出具的常住证明;

7、其它工伤认定部门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提交后,劳动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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