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茂南区金城路168号茂南区公共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茂南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制作《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现场核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窗口人员通知申办人到茂南区公共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即制作《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并退回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现场核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窗口人员通知申办人到茂南区公共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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