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1、不得设定抵押,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地产有:产证不齐全的;无卖出声明的;权属有争议的;所有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违反银行规定和房产抵押规定的。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房屋抵押的特征是什么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必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的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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