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弄丢了如何处理
时间:2023-03-10 08:52:44 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联系出租人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者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如下:

1、租赁合同应当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以下两大类:

1、居住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2、商用,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承租人违约租金可以退吗

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违约支付违约金后退还租金或者其他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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