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是否可以补签,应当先与对方协商。对方同意补签则可以补签。如果不同意补签,只能复印对方手里留有的房租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可以请求房东提供合同原件,然后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房东不同意提供,可以通过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加以证明存在租赁的事实;合同的丢失并不影响租赁关系的实际存在,但尽快补签会比较好。
补签合同说明怎么写
补签合同说明可以这样写:1、甲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乙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双方当事人因何种原因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口头的约定来履行了,只是未签订合同,然后再说明因何种原因,想补签合同了,这个原因也必须说明,最后在表明补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的,双方都同意补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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