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准予或不准离婚始终都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依据,一方不能生育并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一、夫妻一方是同性恋能不能要求离婚
我国法律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它包含着三层意思:一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将要破裂或可能破裂;二是真正破裂而不是虚假现象或者第三人的猜测臆断;三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不是刚刚产生的裂痕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夫妻一方的同性恋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背叛了与另一方夫妻感情和关系,对方可以此提出离婚。
二、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会判离。不满足法定条件,就不会判离,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若认定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没有破裂,则不准离婚。
三、“二次起诉”必然判定离婚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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