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违法。
老板不发工资是不对的,应该按照规定发工资,同时劳动者解除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不能说想走就走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有人诉讼是要追责的。其次可以与员工协商,将社保金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工资单标明社保缴纳金,让员工自己去缴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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