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后,还需要还债。公司在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申请破产,并不是意味着申请破产就不用偿还债务。申请破产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整理和清算,然后从公平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债务进行清偿。此时对公司的债券和债务进行全面的管理,防止发生恶意讨债或者损害个别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破产是不是不用还债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全文5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