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人有限公司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分开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由于举证责任在股东,并且极少有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实际上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往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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