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我国银行破产的概率极小。《企业破产法》只对金融机构(即银行)的破产做了原则性规定。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做了一些规定,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银行破产法律体系,这些规定大多缺乏可操作性。银行存款有国家信用作隐形担保的,政府会为银行覆盖,保证储户不受损失。所以目前我国银行基本不可能倒闭。即使未来政策发生变化,允许银行破产,国家也会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存款无法回收的风险,所以基本不用担心银行存款无法回收。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
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也就是说,在我国,如果银行破产倒闭了,存款人的存款是由国家保证支付或者予以救济。
我国银行现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国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人。因此,假如银行破产,用户存在银行的钱也会由国家进行赔偿。
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破产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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