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医院看病没有区别。1、贫困对象免缴新农合基金个人缴纳的费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2.贫困对象在当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即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不提前预交住院费,待出院结账时,经新农合补偿及大病保险赔付后,补交其差额部分。3.贫困对象因病住院免除住院起付线。4.贫困对象住院全年累计补偿额不受年度封顶线限制。5.贫困对象因病住院新农合补偿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最高补偿比例为100%。6.贫困对象在当阳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补偿和大病保险赔付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全额补偿。其余自付住院医药费用市内定点医院由新农合基金再按50%的比例补偿,当阳市外定点医院由新农合基金再按20%的比例补偿。
个人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如果起伏标准超过3—4万元的部分,其统筹基金支付高达95%,职工个人只需承担5%左右。如果起付标准超过4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为97%,职工个人支付为3%。2、在二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个人支付达到13%;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时,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个人需要支付8%;如果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个人只需支付3%。3、在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达到3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5%;如果超过3万元—4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0%;如果超过4万元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可以支付95%,职工个人只需要支付5%。4、其中,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只占职工支付比例的60%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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