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的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降低,并且对于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部分,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将再次获得80%至98%的递增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建档立卡户的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了5%。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5%和65%。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从5000元降低到3000元。对于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部分,在经过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将再次获得80%至98%的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至1万元报销80%,1至2万元报销90%,2至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具体政策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统筹层次设立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投资和运营。同时,该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进一步规定了住院医疗费的具体报销政策。该条例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条件的,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报销。报销的具体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总的来说,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具体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同时,具体政策会因地区、医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住院医疗费报销的具体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同时,具体政策会因地区、医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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