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发票」按照涉及税种和纳税人的身份,可以大致分为四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国税)》;
●《普通发票(地税)》。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覆盖,「地税发票」即将淡出历史舞台。那么,由国税管理的「增专票」、「增普票」、「普票」究竟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增专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于1994年开始推广应用,「专用」二字针对的就是《普通发票》。「专用」体现在哪里呢?只有「增专票」上的税款信息,才可以被一般纳税人确认为进项税,进而进行抵扣。所以「增专票」是管理最为严格的发票。
现在,「增专票」通常是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增专票」给一般纳税人。
票面上,购销双方都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等信息。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
「增专票」基本联次有三联,包括发票联(购方记账)、抵扣联(购方抵税)、记账联(销方记账)。
有一些行业,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他们用的「增专票」与通用的存在一些不同,比如《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起运地、经由、到达地】栏次。
《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增普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于2006年开始推广,最开始是作为方便一般纳税人的一种产物出现的。现在已经推广到全体纳税人。
在「增普票」诞生之前,一般纳税人有三种开票模式: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要开具「增专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可以开具「增专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难题,很多一般纳税人要同时拥有两种开票系统,才能正常经营。所以,「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应运而生。「一机多票」,其中「一机」,就是指原来的增值税防伪税控机;「多票」多出来那个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此一来,一般纳税人就可以用一套系统开出两种发票。开票规则随之更新成了: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可以抵扣的,要开具「增专票」;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不能抵扣的,要开具「增普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销售,要开具「增普票」。
因为是从同一系统中开出的,所以「增普票」和「增专票」的样式是一模一样的。例如金额信息,都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两者的区别如下:
票面上,购买方可以只填写名称,可以不填写税号等信息。
「增普票」基本联次有两联,包括发票联(购方记账)、记账联(销方记账)。没有抵扣联是「增普票」和「增专票」最大的区别!
开始,国家开始推广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在新规定中,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不应再开具普通发票。作为取代,他们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增普票」。这也就是说,《普通发票》即将被「增普票」取代。
,国家又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首先电子化的,就是「增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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