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不了怎么办
(一)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被鉴定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去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对了解情况的家属进行询问,对被鉴定人进行询问,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查等);
(三)拿到鉴定书。
二、鉴定的规则
(一)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二)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三)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四)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标准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精神状态正常;或虽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但并不影响其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即对该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完好;
2、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
3、辨认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