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可以加名字。只要拥有婚前财产的一方同意给对方加名字,双方通过办理相关加名字的手续,如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通过变更登记加名,从法律上变成共有财产。婚前财产就会因为加名字这一举措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这一行为属于婚后赠与,如果赠与方有忧虑,也可以附一定的条件,保障之后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通过约定来处置这份加名字的财产,在离婚后的要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可以一方卖吗
婚前财产一方有权卖,但是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一方有权出售,并且出售的收益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则一方没有权利单独出售。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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