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解散公司,必须出现以下法定条件才能解散: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困难严重;
2、股东表决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什么材料
1、公司的经营已连续几年亏损的情况的证据,如财务审计报告等;
2、造成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的证据,以及这个原因是无法挽救和克服的证据。如公司主导产品没有市场,或根本没有市场等;
3、公司的小股东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交的,就上述原因和亏损情况,要求解散公司的书面函件。该函件应说明亏损情况、亏损原因以及不可克服性、要求解散的意见和要求限期召开股东会对解散公司进行表决的请求、要求控股股东于要求日期内答复和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等内容。该函件以及控股股东的回复情况等,属于穷尽了其他途径仍然不能解决的证据;
4、原告股东的持股超过10%比例的证据以及公司章程等。
股东申请公司解散时,要提供如下材料,公司经营期间,连续几年存在亏损状态的证据,例如,公司的财务报表。造成公司亏损主要原因的证据,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10%的证据以及公司的相关章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