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经营不善时是否可由股东解散
是可以由股东申请解散的,具体股东请求公司解散的条件:
1.公司无法运营,已陷入僵局状态;
2.穷尽其他手段无法解决公司僵局状态;
3.公司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更大损失;
4.需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请求。
二、公司解散通知格式
公司解散通知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详细住所等;第二部分就是公司解散的事由,可以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况需要解散公司;第三部分就是公告的日期,解散公告要向全部的债权人公告。最后就是破产清算。
三、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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